新华网福州4月30日电(记者 董建国)福建省将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监管体系,防止餐厨垃圾及其加工物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及餐饮消费市场,并将推行有奖举报机制,市民可以进行举报和投诉。

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日前《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办法》中所称的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福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餐厨垃圾从产生到收集运输,再到处置,整个过程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随货同行,验单人员应当核对联单载明的事项,确保单货相符。

福建省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地下管网、河道、湖泊、沟渠,不得将餐厨垃圾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对于违反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福建餐厨垃圾不得排入地下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