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维也纳4月30日电(记者刘钢)奥地利部长理事会4月30日通过了奥地利国籍法修改案,强调融入奥地利社会是外国人获得奥地利国籍的必要条件。

与原国籍法相比,新增改的条款强调,外国人能否获得奥地利国籍不再单纯地取决于是否已居住了若干年,更要看其对奥地利社会的融入程度。除了有可靠的收入来源、有工作、有保险等生活保障因素外,奥地利的融入标准还包括:一定程度的德语水平,对奥地利历史、文化等知识的了解与认知程度,以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等。

根据国籍法中的增改条款,外国人要想申请加入奥地利国籍,一般要出具相关证明并通过入籍考试,以证明自己的融入程度。如果申请人已“很好地”融入奥地利,那么其在奥地利连续生活满6年后,就能够获准得到奥地利国籍;如果申请人只是“充分地”融入奥地利,那么其入籍等待时间就是10年;而申请人如果不能满足融入奥地利的各项要求,那就无法获得奥地利国籍。

此外,国籍法新增改条款还对由于身体、心理等原因无法满足融入标准,以及与奥地利公民有关的非婚生子女和领养子女等的入籍问题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奥地利国籍法中的这些新增改条款将于今年夏天生效。

(原标题:奥地利国籍法修改案强调"融入"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