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5月2日电(记者徐旭忠)为避免房屋租赁纠纷,重庆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据介绍,目前,重庆市房屋租赁市场所使用的合同文本不统一,部分租赁合同只对租赁时间、房屋面积、租金、结算方式、家具配置等有说明,而对房东和房客的责任义务界定比较简单。由于这些合同约束力不够,致使房屋租赁纠纷不断。

为此,重庆市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规定,在房屋租赁期内,房东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房客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房东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房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后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房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由房客负责维修或赔偿。

《合同》还提示了交易双方在租赁中易出现纠纷的几种情况进行约定,包括转租、费用结清、房屋退还、优先购买权等,以避免租赁纠纷。

据悉,《合同》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启用。

(原标题:重庆制定房屋租赁合同规范房屋租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