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15日,加多宝与广药两个“老冤家”,针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展开的互诉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都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使用红罐包装,停止生产、销售红罐凉茶等。除此之外,广药集团还提出了高达1.5亿元的经济赔偿。

早上9点一开庭,现场便充满了火药味。广药集团委托代理人对加多宝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提出了异议。身份核实后,诉讼双方就多个争议焦点展开唇枪舌剑,其中针对“知名商品”到底应该认定为哪一家生产的红罐凉茶,双方展开了重点的争辩。

【同期】加多宝委托代理人

说双面标的王老吉凉茶就是涉案的“知名商品”,这种观点我们也不能够认同,因为现在大健康公司生产的凉茶,虽然也具有王老吉商标,但是与加多宝生产的“知名商品”是采取不同配方的不同的凉茶,并非同一个商品。

【同期】广药委托代理人

王健仪(加多宝名誉董事长)因为违法行为,大家呢可以上网查一下,也领到了香港的廉政公署的处罚,他因此被判做社区义工来进行处罚。因此,不论(过去加多宝公司生产的)王老吉的商标,还是王老吉的字号,还是王老吉的凉茶,在香港都不称之为辉煌。

【解说】广药认为,“知名商品”应为自己生产的王老吉凉茶。大量证据证明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是由王老吉三个字作为核心要素,加以特定颜色、图案组成的包装装潢,三个要素是一体的,构成特有包装装潢的全部要件。加多宝则认为,“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采用王泽邦配方的红罐凉茶商品”。

除此之外,双方还就“红罐”包装设计专利的版权进行辩论。加多宝认为,其他企业多用绿色作为凉茶产品的包装,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并获得了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广药则表示,本案诉争的标的物决定了红罐装潢与王老吉凉茶不可分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

目前,案件审理仍在进一步进行当中。有关专家认为,当下企业竞争已进入品牌博弈时代。“王老吉”纠纷不断,为企业经营品牌、保护知识产权敲响了警钟;而倘若加多宝凭借其营销能力、市场推广能力,早些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也许就不会卷入今天的纷争。

新华社记者张毅超、毛一竹、肖思思广州报道。(完)

(原标题:红罐之争:加多宝广药互诉案在广东高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