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公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自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发布的《中西部目录(2008年修订)》同时废止。

新版目录明确,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将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不再鼓励的汽车整车制造作为西部各省的鼓励类项目。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规定,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

《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共列条目500条,相比原目录新增列入的条目共173条。其中,农业、采矿业领域新增加了依托中西部各省(区、市)特定生物、矿产资源开展的产品加工条目。制造业领域新增加了中西部各省(区、市)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条目。增加了服务业领域相关条目。

此外,还新增列符合海南省发展实际情况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邮轮制造、深水海洋工程设备制造、高尔夫用具制造以及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为鼓励类项目。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