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案5月21日在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非法经营罪”为由对楚维等10人提起公诉。

经营产品被称为“维财金”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展代理商数百家。据了解,2012年1月1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长沙警方正式对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期货进行立案侦查。数据表明,“维财”至少产生单边交易额6000亿元,手续费8.88亿元。

开福区检察院诉称,2010年2月,楚维、赵丹出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楚维占股60%,赵丹占股40%,法人为楚维。公司成立后,楚维购买了“大宗贵金属订立转让系统”,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集中交易、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和强行平仓等变相期货交易的手段,非法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非法获利268270438.61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楚维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1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被起诉的另外8人分别是2名公司成员和6名代理商。(记者禹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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