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5月25日电(记者王春雨)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哈尔滨市全面推行“节日无干扰”制度,严禁执法部门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及年终岁尾进入企业检查收费。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全市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行政执法权限网上公示、首次轻微违规及时整改不处罚等制度。除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房屋拆迁等违法行为须立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外,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及年终岁尾,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收费或以各种方式联系企业工作人员。

为监督执法部门行为,哈尔滨市开通了企业投诉求助绿色通道,建立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110”投诉电话,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领导负责、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原标题:哈尔滨严禁执法部门在法定节日前对企业检查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