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窨井维护细化标准 两小时内设置警示标识

早报记者 鲁勋

早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城管局获悉,继陆续为其管养的窨井盖“伤人”投保之外,该局还首次出台了窨井维护细化标准,明确了产权、维护单位对窨井的巡查及维修标准等,要求当窨井盖等出现缺损后,管养单位须在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2小时内设置警示标识,24小时内修复。

此前,为理清责任关系,南京已逐步明确窨井管养单位,要求在窨井盖上标明,并逐步为部分窨井盖购买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伤人、伤车问题,可由养护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赔付。

根据该局新规,产权单位、维护单位对快速路、主次管道设施的巡查周期为每周1次,支路、街巷管道设施每2周1次,未附属道路的管道设施每月1次。巡查时应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漫溢,积淹水,雨水井有无堵塞,窨井、雨水井完好情况,管道塌陷等内容。

据了解,目前该市已建立井盖联动处置管理网络,按照市、区管理范围划分,由市、区市政井盖监管人员、管线单位井盖联络员组成检查井盖管理联动网络,共同承担井盖管理工作。一旦窨井盖出现破损、缺失,养护人员在接到举报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在2小时内设置警示标识;产权单位需在24小时内修复到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24小时内修复的,应有安全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早报记者昨日从该市城管局获悉,目前该市登记在册的窨井约43万个,其中城管部门管养的约28万个,其余产权单位包括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目前,该局已为市政管养的约3.6万个窨井盖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单次事故最高可赔付45万元。该局表示,投保机制后期将向行业内外推广,同时也提倡各产权单位结合实际对井盖进行投保。

该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也提醒市民,切勿擅自打开雨污水井盖,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如发现窨井下水不畅等问题,可及时联系城市管理专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