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至今,深圳海关兴建了10余个福利房项目,分布于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宝安等5个行政区。单身宿舍、两居室、三居室,楼梯房、高层住宅,品种各异,数量繁多。“这么多项目,可以和小型地产商媲美了”。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6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尽管从国家部门到地方政府兴建福利房、分配福利房的例子,之前媒体已经披露了不少,但像深圳海关这样一家单位兴建10余个福利房项目的例子还是比较少见。2006年,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监察部就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196号文件)。通知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防止部分单位变相福利分房。”然而从媒体相关报道来看,深圳海关在2008年、2009年仍然在进行着福利分房。显然,这是典型的“顶风作案”,让相关政策禁令沦为“废纸”。
在笔者看来,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至少暴露了三个问题:其一,房改后福利分房的“尾巴”不仅没有割掉,而且还很长。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这种“全保障”现象说明某些部门某些系统,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福利王国”,完全脱离了国家政策约束。其二,中央驻深圳行政事业单位这一特殊身份或许让深圳海关钻了监管漏洞。有律师表示,深圳市政府虽明文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但海关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其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落实房改政策以及相关禁令。尽管1998年房改政策出台和2006年《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出台,当时获得舆论一致肯定和好评,但在笔者印象中,相关政策在某些地方似乎就在当时热闹了一阵子,后来未见督查和落实。如果每一项住房政策都能落到实处,无疑,深圳海关不能也不敢为自己大肆兴建福利房了。冯海宁(来源:长沙晚报)
据媒体报道,深圳海关建造的位于华强北商圈的福利房项目海馨苑入住尚未满5年,有些海关职工已迫不及待地以每套400万元以上的价格进行出售,有的户型估价已接近千万元,而他们当年付出的购房款只有20万元。最近,又一块总占地面积41937.98平方米的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福利房项目主体即将开工,其中规划保障性住宅108900平方米,单身公寓12000平方米。面对此情此景,有业内人士感叹,深圳海关投资了这么多房地产项目,已经可以和小型房地产开发商媲美了。
福利房其实早已被叫停,这里所谓的福利房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保障房。
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通常鼓励单位自建房,以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模式。应该说,这种探索未尝不可,因为这对于政府建设保障房也是一个有益的补充。只是需要厘清的是,保障房应该怎么建,建什么性质的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构成。倘若单位只建带有福利性质的经济适用房,这对社会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正如有专家所说,如果单位可以在自有土地上建房,那没有土地的,政府是不是还要划拨一块供他们建设呢?
同样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因为有地,就可肆意建福利房。更何况,有些单位员工的收入水平并不算低,在享受高工资的同时,如果还享受经济适用房等优惠,这是典型的公共资源分配不公。
因此,对诸如深圳海关这样的自建保障房行为,必须约法三章。有关部门应该明确规定,单位在建保障房的过程中,只准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重点解决低收入员工住房困难等问题,绝不允许只建带有福利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以防止有人利用公共资源搞权力自肥,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杨杰(来源:新华网)
深圳海关位于华强北商圈的福利房项目海馨苑入住尚未满5年,有些海关职工已迫不及待地以每套400万元以上的价格进行出售,有的户型估价已接近千万。深圳海关就媒体对海馨苑、宝安生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报道作出回应。(6月4日中国新闻网)
诸位,请看深圳海关的回应:深圳海关属中央驻深国家机关单位,在职工住房建设、出售和管理等方面,均执行属地有关政策规定。无论是单身职工宿舍还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均经过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出售等情况。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回复,义正言辞,掷地有声,让人无可挑剔,无话可说,似乎深圳海关真的没有违规,实际上,这里面是藏有“猫腻”的,那就是深圳海关偷换概念,瞒天过海,把“福利房”说成了“保障房”。由此可见,深圳海关是挂羊头卖狗肉。是可忍,孰不可忍!
深圳海关到底有多少福利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深圳住建局网站发现,自1984年开始,海关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多达10余个,遍及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和宝安等5个行政区。这些都不算什么,总占地面积41937.98平方米的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福利房项目主体即将开工。其中规划保障性住宅108900平方米,单身公寓12000平方米。我就纳闷啦,谁给你们这么大的胆子竟敢顶烟上呢?到底意欲何为呢?这真是船上打伞——无天无地!
众所周知,早在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被称为“住房制度改革纲领性文件”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1999年,国务院专门针对公务员人群下发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深圳海关属于中央派驻深圳的国家机关单位,为何拒不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呢?你们肆无忌惮地给职工分配“福利房”,还大言不惭地声称没有违规,这真是阎王爷说谎——糊弄小鬼呢!
深圳市政府明文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事实上,深圳海关既不受中央的约束,也不受深圳市政府的约束。我建议,中央巡视组应该介入此事,对深圳海关违规建设“福利房”问题进行查处。一并查查那些中央派出的所有机构,坚决不能让它们成为“独立王国”。(毕文章)(来源:红网)
(原标题:深圳海关何以变为“福利房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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