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逐步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对市县财政推进发展、强化保障、促进管理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评价,着力解决“提高绩效用好钱”的问题,为推进市县财政科学管理夯实了制度基础。

一是注重系统全面,客观反映履职结果。围绕公共财政基本职能,从推进发展、强化保障、促进管理三个方面对市县财政运行基本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在推进发展上,由以往单一考核收入增速转变为同步考核收入贡献、收入质量;在强化保障上,从基本保障、公共保障、发展保障三个层面进行考核,强调“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保障序列;在促进管理上,主要考核预算编制质量、预算执行管理、行政成本控制、安全稳健运行、财政支出绩效、市县财政体制六个方面。

二是优选考核方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实行分类考核,反映不同市县在不同层面的运行态势,让市县看到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找准自身工作的短板;实行系统评价,分别从市县财政运行的现状水平、变化趋势、绩效结果等多角度、多层面进行评价;实行功效计分,采取功效系数法进行测算,避免不同市县因个别指标实际值相差过大造成总体评价结果出现偏差。

三是坚持激励约束,强化机制导向功能。按照“正向激励、逆向约束”的原则,注重体现客观,在考核中引入支出成本差异系数,体现不同主体功能区不同发展定位,客观反映市县财政平衡情况;注重体现努力,通过考核公共保障支出提高程度、行政运转支出下降程度、财政供养人员增幅和政府性债务率及逾期债务率,反映市县财政在提升运行绩效中的努力程度;注重体现绩效,优选考核指标,鲜明政策取向,体现对经济发展质量高、贡献大和财政保障好、财政支出绩效高的地区的激励。

(原标题:四川省财政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