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9日电(记者段博)近日网络上有关陕西神木县刘旭明涉嫌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其中神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子入股6000万元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9日从神木县获悉,目前此案正在深入侦查阶段。警方表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案人员,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损失。

据神木县公安局介绍,刘旭明2011年6月以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购买煤矿入股为借口,非法吸收群众入股上亿元,后因入股群众迟迟分不到红利而报案。接到群众报案后,神木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于2012年11月立案侦查。经初步调查,该案涉案资金超过3亿元。2013年3月刘旭明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刑事拘留,4月18日神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刘旭明。

对于传闻的神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子高炎碔在刘旭明处入股6000万元未收回一事,记者了解到,高炎碔之父确系神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炎碔2004年从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常年在外地经商。针对其入股资金的来源,榆林市及神木县公安机关此前已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警方表示,调查中无论涉及谁,只要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都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原标题: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神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子涉集资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