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12日电(记者董建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福建省企业生产的白酒、黄酒等酒类产品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全省115家企业生产的129批次样品,不合格1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1.5%。

经检验,福建光泽德顺酒业、厦门清池酿酒有限公司、福清市闽派酒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中,9批次产品固形物、总酸、酒精度、氨基酸态氮等品质指标未达标,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1批次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主要原因是企业基酒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1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原标题:福建:11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