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观察

向往洁净的城市市容,是任何人对于美的追求,但并不能因此忽视掉人的生活需要和生存权利

肉夹馍、凉皮、花生米……这些食物在中国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可这两天,来自洛阳孟津的“草根一族”谢云峰却让这些食物在微博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讨论。原因很简单,他虽然不懂英文却勇闯天涯,在美国纽约的大学门口摆起小摊,卖肉夹馍、凉皮、花生米……既当厨师又当售货员的他,将传统的中国小吃做得风生水起,生意好的时候一天有七八百美元收入。(6月18日《郑州晚报》)

洛阳大叔”的经历被微博网友公开后,舆论场大致呈现两种态度:一是,这位不懂英语的60后居然能在异国他乡自立谋生,日赚“800美元”,堪称“励志哥”;再者,“羡慕”之情显而易见。不少网友调侃,在我们这里,“洛阳大叔”得时时盯着城管,想取得如此高的收入绝对是奢望。当然,更客观而言,不可复制还在于,肉夹馍在异国他乡成了“稀有品”,生意好也就情有可原。

城管与小商贩冲突事件层出不穷的当下,网友感叹“洛阳大叔”不可复制,无疑极具现实针对性。但即便这样的“励志传奇”不可复制,“洛阳大叔”得以谋生背后的一些城市管理经验和理念,却应该是共通的,具有借鉴意义。

从那篇《美国的街头小贩如何生存》的文章可以知道,美国的街头小贩也并非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处于完全“自由”的状态。相反,较之于中国小商贩受到城管的管理,美国的小贩要受到更多的精细化“限制”。比如,食品商贩要带塑料手套经营,原材料必须保证在华氏40度以下;提供热水的明火不能灭;流动餐车距离马路边缘不能超过2英尺半等。

管理规则上的不同背后,其实是管理理念的差距。中国城管对于小商贩的管理更倾向于从维护城市市容的角度来规范商贩的经营空间,而在纽约,这些管理都由卫生、环保等部门执行,并主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在管理方式上,纽约的经验主要是将管理限制前置,为小商贩出具一定的经营门槛,达到门槛就可照章经营。相较于在街上的直接驱赶,这种方式无疑减少了执法中发生冲突的可能,也是对公民生存权利的一种尊重和认可。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美国式城管经验其实只是一般商业管理的一种延伸而已。小商贩也要获得执照,也要达到卫生标准,这与普通经营行业的规定是一致的。可见,其对于小商贩的管理,并非首先着眼于“市容”的需要,也没有出现洁癖式的秩序观和城市市容观。这样的管理理念下,小商贩的管理有着固定的管理原则和惩戒措施,不至于使双方处于灰色状态,造成难以裁决的执法冲突。更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城管,卫生局等部门的执法权限清晰,执法的合法性也强于自行赋权的城管。

当然,小商贩在美国也会引起一些市民的反感,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在小商贩经营合规的前提下,是不能将其视为有碍市容的对象。在一些纽约市民看来,街头小贩不仅价格便宜方便,他们的存在也成为纽约街景的一部分。事实上,街头商贩在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又满足了不同层次市民的消费需求,只要经营规范,就理当成为城市正常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向往洁净的城市市容,是任何人对于美的追求,但并不能因此忽视掉人的生活需要和生存权利——这应该是美国式城市管理经验的精华所在。

纽约“街头工程”的领导者希恩说:“小商贩的存在关乎我们想在什么样的城市里居住。是充满了星巴克和豪华大厦的城市,还是允许那些个人企业家和移民者组成的街头商贩存在的城市?”这不应该只是美国之问,也应是当下亟待被回答的中国之问。(朱昌俊)

(原标题:“洛阳大叔”难复制,城管理念可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