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19日电(记者吴书光)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通报,2010至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386件6116人,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数量逐年增多、增幅下降、总体趋于平稳的趋势。

据介绍,山东省毒品犯罪类型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为主。毒品犯罪还呈现出以下特点:发案数和大要案逐年增多,案发地涵盖全省各市,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物流集散地发案居多;化学合成毒品居多,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主,占到全省缴获毒品数量的90%以上;犯罪主体以城市无业人员和农民居多,女性从事毒品犯罪的人数不断增加;毒品犯罪与吸食毒品行为交互影响的现象逐渐增多,毒品犯罪更加复杂。

在刑罚适用方面,山东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毒品犯罪累犯、职业惯犯、再犯等具有严重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予以从严惩处。

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山东省法院更加注意依法采取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力度。2010至2012年,共对3874名毒品犯罪被告人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占3年来全省毒品犯罪判处罪犯人数的63.34%,同时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剥夺其因毒品犯罪而生成的非法收益,限制其在毒资方面的再犯可能,使附加刑的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原标题:山东法院3年审结毒品犯罪案338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