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继重庆一中院前天审毕雷政富案,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昨又开审肖烨赵红霞等六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因涉个人隐私,该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且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庭审2天。

赵红霞律师张智勇昨日接受采访时称,他将为赵红霞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律师已向法庭申请传唤雷政富出庭作证。张智勇也表示,“她(赵红霞)这个做法客观讲是不道德的,有违公序良俗的。”

肖烨被控勒索雷政富300万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党政领导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领导财物或迫使领导为其公司谋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肖烨以需资金周转,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某人民币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

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2天。

雷政富自称300万系借款

此前一天的19日,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一中院一审,雷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6万余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一、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归还了明某人民币100万元。二、2011年3月,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市某发展有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提供帮助。同年6月,雷政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印某给予的美金1万元。三、2012年,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范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雷政富在最后陈述中称,“那300万元的确是借款(借给肖烨),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过贪恋,也没有让明某替我买单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