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21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21日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获悉,雇凶杀害父亲及姐姐高某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已批准逮捕。其中张某16岁,为未成年人。

今年5月12日凌晨,周口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鹿邑县法院原院长高天峰与女儿在家中遇害,家中的现金及一些物品被盗。案发后,周口市公安局侦破此案,分别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为高天峰的儿子高某,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是高某在网上认识的。

据了解,案发前,高某就读于漯河某高中,由姐姐陪读。因父亲、姐姐等人对其管教严格,遂产生杀害父母、姐姐的想法。据吴某交代,高某曾向他和张某承诺,只要二人将其父母亲和姐姐杀害,事成之后付60万元酬金。5月12日,吴某和张某入室杀害了高某的父亲和姐姐,并搜走部分现金和物品后逃窜。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的侦查与提请,认为三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

(原标题:河南鹿邑县法院原院长的儿子高某雇凶杀父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