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24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祖卡奈恩24日在济南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反腐败委员会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基于平等和互利原则,体现了双方就腐败对国家政治稳定、法治以及持续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达成的共识,旨在加强、促进和发展双方在反腐败领域的合作,共同打击腐败。

合作内容包括:交流共同感兴趣的信息;发展和实施相关技术合作项目,以解决反腐败领域的重要问题;交流各自办理腐败案件、洗钱案件以及其他案件的方法和做法;交流在信息收集和侦查腐败犯罪案件方面有效的侦查技术和好的经验;开展在情报搜集和侦查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等。

(原标题: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印尼反腐败委员会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