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北频道6月27日电(张恒)近日,河北省物价局联合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正式公布了《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河北省134所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据了解, 今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经扩大到河北省70%以上县(市、区),涉及134所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方案要求,试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改革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按照河北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左右,财政负担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改革后这些试点医院的药品价格将降低15%左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也将降低10%。不过,诊疗、护理、手术、中医等服务价格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据悉,此次改革方案目的在于,引导医生凭技术、服务“吃饭”,使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其技术、能力、水平、职称、劳动时间挂钩,而非与药品加成、“大处方”挂钩。改变目前以药补医现状,实现“以医补医”。

(原标题:河北134所试点县级医院即将取消药品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