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你睡觉要关灯,他洗衣服要开灯

本报讯(记者 吴萌 通讯员 龚子英 实习生 邓惠 孟得会)一个睡觉要关灯,一个洗衣服要开灯,因为一个楼道灯,武汉市某职业学校的两名相邻宿舍的同学相互对骂,直至大打出手,引发了一桩刑事血案。最终,4人被宣告缓刑,接受社区矫正,2人免予刑罚处罚。

王明和李宏是武汉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分别住在两个相邻的寝室。2012年4月某天晚上10点,王明准备上床睡觉,因楼道灯照进寝室比较耀眼,他就将楼道灯关掉了。

不一会儿,李宏出门洗衣服,因为嫌楼道光线太暗,就骂了几句。“听到别人骂自己,只觉得一股无名火在腹中烧,”王明说,当时立马睡意全无,起身与李宏对骂。渐渐地,两人越骂越上火,最终打了起来,被同学拉开。

几分钟后,不服气的李宏又在楼道叫骂。次日凌晨1时,王明带领小汪、小马、小杰、小翔、小波冲进李宏寝室,手持洋镐柄对他一顿痛打后离去。

早晨醒来,疼痛难忍的李宏向老师报告了情况。学校获悉,立即报警。当日,公安机关将王明抓获。李宏被送往医院,经鉴定,脾脏破裂被摘除,属重伤。2月后,另外参与殴打李宏的5人相继落网。

今年6月,汉阳法院最终决定王明、小汪、小马、小杰4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至5年不等;判处小翔、小波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罚处罚;6人共计赔偿小宏19万元。(本文涉案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