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源丰救援现场,厂房只剩下骨架子,可见灾难之惨重。 (/图)

调查报告认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包括安全出口被锁闭、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疏于监管等。调查报告透露,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对消防检查记录进行作假。

调查组建议,对23名相关责任人责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长春德惠市市委书记张德祥、市长刘长春、德惠市公安局局长王华安等13人应予撤职。

7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对2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长春德惠市市委书记张德祥、市长刘长春、德惠市公安局局长王华安等13人应予撤职。

目前,宝源丰公司董事长贾玉山,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吕彦东等19人已被批准逮捕或被立案调查。

调查组还建议吉林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宝源丰公司依法予以取缔;连同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对吉林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国务院作深刻检查。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

宝源丰违规使用易燃材料 安全出口被锁闭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后,火势从起火部位迅速蔓延,易燃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同时伴有泄漏的氨气等毒害物质;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有安全出口被锁闭;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部分人员对火灾知情晚,一些人丧失了最佳逃生时机;事发企业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

此外,还有众多间接原因导致了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首要的间接原因在于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比如在企业厂房建设过程中,宝源丰公司为了达到少花钱的目的,未按照原设计施工,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导致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报告还指出,德惠公安消防大队对2010年宝源丰公司多次发生的火灾事故没有认真严肃地查处,致使该企业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发后,德惠市米沙子镇派出所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对消防检查记录进行作假。

德惠市人民政府则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片面地强调为招商引资项目“多开绿灯、特事特办”,忽视安全生产

司法机关已对19人采取措施

建议:处分23人,13人撤职

目前,宝源丰公司董事长贾玉山,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吕彦东等15人已被批准逮捕;德惠市米沙子镇建设分局局长宋立民,德惠市米沙子镇经贸办主任兼安监站站长李云龙等四人因涉嫌渎职犯罪,也被检察机关立案。

同时,调查组建议对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德惠市市委书记张德祥、市长刘长春、德惠市公安局局长王华安等13人应予撤职。

调查报告称,德惠市市委书记张德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德惠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德惠市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德惠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长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力;对德惠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德惠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德惠市消防、住建、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其余受到处分的人员包括: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祥,长春市市长姜治莹,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等。

据新华网报道,6月以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派出暗访组进行调查的情况来看,不少领域和企业安全隐患重重。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大检查中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将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