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3年武装推翻总统“阿连德”政权后的10年里,智利试图从一个半封闭的、受政府干预过多的经济转化“自由化”世界中的一员,将大多数经济决策权交由市场力量来行使。

1974-1976年,其国内金融自由化改革几乎全部完成,银行私有(1976年完成)、利率自由决定(1977年6月全部放开)、资本账户开放(1979年6月开始,但对短期资本流人仍加以限制)。由于随后的银行危机,改革出现了反复。中央银行以公布指导性利率的形式宣布了第一轮自由化改革产生的市场化利率暂时废止,在银行业重组基本完成之后,中央银行于1987年取消了公布指导性利率的做法,转向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影响国内利率水平。

在改革后的头几年,经济增长速度加快、通货膨胀大幅度降低、财政赤字得到有效控制;但好景不长,由于利率放开后金融监管机制建设不力,加上银行改制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出现了一个超高利率时期(1976-1982年),银行大量破产,政府在对银行进行了重组之后,进行了渐进式的第二轮改革,取得成功,经济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