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丁棉7月初称,广州本地乳企的乳制品并非全部用鲜奶制作,有部分产品采用奶粉勾兑而成,即俗称的“还原奶”。广州三大本地乳企风行、燕塘和香满楼都承认,有部分产品使用还原奶,但已在产品外包装的成分标识上注明。 图为2013年7月10日,顾客在广州一家超市挑选本地品牌的牛奶。(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图)

近日,一位乳业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国内液态奶60%用奶粉冲兑”,在乳制品市场引发轩然大波。

对此,据《新京报》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7月22日表示,现有法规明确,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用奶粉作原料的液态奶必须在包装上标明“复原乳”,如不标明属于违法,消费者可拨打12331举报。

据《中国经营报》7月22日报道,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系教研室主任魏荣禄表示,国内的液态奶市场存在着普遍的欺诈行为,据他保守估计,可能60%以上液态奶都是由奶粉冲兑的,里面添加了各种香精和添加剂。

据魏荣禄介绍,市场上的液态奶主要有鲜牛奶和纯牛奶,纯牛奶占据了75%的液态奶市场,而他估计90%的纯牛奶系用奶粉冲兑,也就是60%以上的液态奶使用了奶粉冲兑。

魏荣禄提供了几个数字来说明这个说法的依据。2005年到2008年,我国进口奶粉一直在3万吨到9万吨之间徘徊,2012年达到60多万吨。短短几年间进口数量增长了近10倍,魏荣禄称,这些奶粉有几个去处:有的做饼干等其他食品,有的用于婴幼儿奶粉,但不多,最重要的用途就是用来冲兑做液态奶了。

此外,由于将进口奶粉还原成液态奶的成本低于从国内采购原奶,大量中小企业以及大企业都纷纷采购国外奶粉,包括进口大量低质、低价的奶粉在国内冲兑,当做液态奶销售牟取暴利。

对于“大多数常温纯牛奶是奶粉冲兑”说法,魏荣禄2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关部门可以抽查,准确数字有多少,应该由政府公布。”

专家:实际比例低于60%

对于魏荣禄的说法,一些专家并不认同。

据《京华时报》报道,“称我国复原奶超过60%,这个数字我认为值得商榷”,著名乳业专家王丁棉7月22日表示,只能说我国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复原奶超过60%。

王丁棉表示,2012年我国的原奶产量是3744万吨,用来生产液态奶的约2000万吨。而2012年约有90万吨奶粉被用来生产复原奶,这些奶粉能还原750万吨液态奶,就是说还原奶的比例占到整个液态奶的30%左右。

“另外,复原奶主要还是用于酸奶、乳酸菌饮料、调味奶等生产”,王丁棉表示,除了这部分外,真正用于还原“纯牛奶”的比例就更低了。

据《南方都市报》7月10日报道,广州三大本地乳企风行、燕塘和香满楼都对南都记者确认,有部分产品使用复原奶。其中燕塘方面表示,还原奶只用在酸奶以及乳酸饮料,而且产品外包装的成分标识上都有用“奶粉”标明,而该公司的纯牛奶用的都是鲜奶。风行和香满楼也坚称其生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有使用复原奶的产品都在外包装上予以标示,而且只是在部分乳酸产品上用复原奶。

而据前述新京报援引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表示,乳业行业内确实存在一些用奶粉冲兑非法纯牛奶、也未对外明示标注的现象,但量不会特别大,说60%的液态奶都用奶粉冲兑,有些偏颇和夸张。

复原乳应予标注

宋亮表示,奶粉冲兑的复原乳在营养上肯定是不如鲜奶的,因为复原奶要经过两次高温处理,先从原奶生产成奶粉,然后又从奶粉还原成奶,经过这些过程,奶中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成分损失较大,而纯鲜牛奶的营养成分基本能保存下来。

既然行业内确实存在奶粉还原的现象,为何有些企业不按国家要求标注?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还原奶经过两次加工,其营养成分要大大降低,而且消费者也很难接受,产品也就不好卖了。

“这种现象目前还是得依靠企业自律解决”,王丁棉表示,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检测方法,能辨别复原奶。

7月22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对此现象发文称,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也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使用奶粉作为原料生产调制乳、灭菌乳等液态奶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标明复原乳或乳粉所含原料及比例。

“复原乳按照要求标注了就是合法的。”中乳协相关负责人对《广州日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