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三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13〕9号)精神,本市将于2013年开展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本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本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活动和信息化情况等。

此次经济普查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工作人员的负担。

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单位核查阶段和普查登记阶段。单位核查阶段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各核查对象均需如实填写单位核查表;普查登记阶段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普查对象均需如实填写普查表。

为做好本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检验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今年7-8月,市“三经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经济普查综合和专项试点工作。这次试点分为综合和专项试点两项内容。其中,综合试点在长宁和松江两区进行,各选择一个街道(镇)作为试点地区,对普查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试点;专项试点在全市其他各区、县进行,每个区、县选择一个居(村)委会作为试点地区,对电子手持设备(PDA)采集数据流程进行试点。

7月9日-10日,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三经普”试点工作布置暨试点方案培训会议。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王建平出席会议并作试点工作动员讲话。市区两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业务骨干及参加试点街镇经普工作负责人近170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的举行,标志着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