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罗荫国。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图)

《南方日报》7月24日报道,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日前经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罗荫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因其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7月23日傍晚,中山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中山”发帖透露了有关消息,同时被宣判的还有罗荫国的妻子邹继芳,邹继芳被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据财新网报道,2013年7月初,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罗荫国价值5000余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受贿2000余万元人民币,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应被判处死缓。

罗荫国,1954年出生,广东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书记,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07年任茂名市委书记。2011年2月11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对外公布,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透露,罗荫国案已移交中山市检察院起诉,罗荫国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两项罪行。

2012年4月,广东省纪委通报称,罗荫国从1998年至2011年在担任茂名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等。

据广东省纪委通报,除罗荫国外,茂名市还有超过200名官员涉及茂名市系列腐败案(其中立案查处61人):2009年以来,广东省纪委成功查处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严重受贿案,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严重受贿案,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受贿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受贿案,原副市长陈亚春受贿案,电白县委原书记李日添受贿案等系列腐败案。

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据《南方日报》2012年4月报道,杨光亮、倪俊雄、陈亚春先后于2009年10月、2010年7月和2010年10月被广东省纪委双规。2011年2月罗荫国案发后,朱育英、李日添先后被查。

此外,据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杨光亮已被判有期徒刑19年,倪俊雄获刑15年,朱育英被判无期徒刑。2013年2月,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周镇宏曾于2002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茂名市委书记,对茂名市发生的系列严重腐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罗荫国简历

罗荫国,男,汉族,1954年 4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72年 7月参加工作,1974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至1975年先后在高州县顿梭公社车埠小学当教师,在荷塘大队当大队长、党支部书记;

1975年至1979年先后任高州县顿梭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至1980年高州县根子公社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0年至1982年高州县环城公社党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1982年至1984年在暨南大学商业经济系贸易专业读书;1984年至1987年先后任高州县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1987年至1990年先后任高州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

1990年至1993年高州县委副书记、县长;1993年至1994年高州市委书记、市长;

1994年至1998年高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年至1998年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8年至2001年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01年起任茂名市委副书记,2002年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3年至2007年任茂名市委副书记,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7年4月至2011年2月任茂名市委书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7年11月当选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五大、十七大代表,广东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八、十、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