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虐待亲生女儿 贵州金沙县虐童案当事人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新华网贵阳7月24日电(记者胡星)贵州省金沙县虐待亲生女儿当事人杨世海因犯故意伤害罪,日前被金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5月,贵州省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村民杨世海多年虐待、殴打其10岁女儿杨某某的行径被媒体曝光,引起了社会强烈愤慨。杨世海因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金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17日,杨世海故意用开水将其女儿杨某某的头顶烫伤,导致杨某某头顶大面积头发掉落。此外杨世海还存在以其他残忍手段伤害杨某某的犯罪事实。

在庭审中杨世海辩护人提出,杨世海是因为其文化程度低、教育方式不当而做出虐待行为。公诉人指出,杨世海对亲生女儿的虐待,与其文化程度等无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出发点不是教育被害人。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意见,以杨世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因其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精力有限,当地政府已经安排女孩杨某某住进当地敬老院,由专人照顾其饮食起居,下一步将把她列入民政救助对象,纳入低保范围。目前杨某某头部的烫伤恢复情况较好,已有头发长出,身上其他的伤基本痊愈。她已从村寨小学转学至乡镇小学,暑假她暂时回到家中与爷爷奶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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