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24日电(记者 余靖静)浙江省教育厅24日宣布,该省90个县(市、区)中,79个县(市、区)实现了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占比约为88%。其中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全部实行“零择校”。

根据上报情况,浙江省目前尚未实现“零择校”的11个县(市、区)中,其公办初中小学的择校生比例均已降到5%以下。分别为宁波市北仑区,温州市的永嘉县,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嵊泗县,台州市的仙居县、三门县,丽水市莲都区、松阳县、庆元县、龙泉市。

浙江省教育厅全面推行公办初中小学“阳光招生”始于2012年,当年该省90个县(市、区)中,62个县(市、区)实现了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占比约为69%。

浙江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吴永良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是教育系统纠风治乱的重点工作,也是推进教育公平之举,推行“零择校”的县域教育部门和公办初中小学值得肯定。浙江将进一步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原标题:浙江:近9成县域实现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