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上市公司停牌时间太长一直遭市场诟病,认为导致小投资者“被绑”无法套现,投资“冻过水”。消息透露,港交所(00388)正初步研究加快处理长期停牌公司程序的可行性,分析指可望加快公司复牌或除牌程序,有利股民。有市场人士称现时很多公司“停赛”时间拖得太长,港交所应考虑重新检讨停牌机制及停牌时限。

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共有47家公司(41家主板、6家创业板)停牌三个月或以上。有9间停牌已长达四至六年,原因包括财政状况困难、业务运作或资产不足、被证监会勒令停牌、延迟公布业绩或公众持股量不足等。

市场一直关注港交所处理股份交易停牌的手法,尤其关注小股东“股票变墙纸”,多次向港交所反映。港交所也曾向上市公司发信函,解释其停牌政策,并重申一贯政策是尽量维持股份持续上市,停牌时间尽可能缩短,但同时也保留权利对停牌公司施加适当复牌条件。

公共专业联盟财经政策发言人甄文星称,现时除牌机制分三阶段,及有两次上诉机会,若有上诉,则更拖长整个程序。

他建议对那些没有资产及业务的公司,若两年内仍不能交出可行复牌方案,便应除牌,减少监管资源浪费,及免却小股东“干等”但最终仍空手而回。

应设除牌或复牌期限

至于仍有业务及原则上容许复牌的公司,港交所亦应给予期限(如两年)以令其尽早满足复牌条件,给小股东尽快套现机会。

甄文星批评个别财务顾问刻意拖延以达个人利益,例如可收取更高顾问费用,而非以公司利益为大前提,拖慢长期停牌公司的处理。

投资者学会主席谭绍兴直指,公司长期停牌,对小股东是“折磨”,认为“一系加快复牌,一系就快啲除牌”,对小股东起码有个结果,亦减少浪费港交所资源。

他同意给长期停牌公司一个期限,如3至5年,未能复牌就将其除牌。“而公司累积大量沽压,就算复到牌,七至八成公司一复牌都会暴跌九成”。

不过,对公司来说则不愿除牌,因“壳”仍有价有市。他建议港交所重新检讨停牌机制及停牌时限,并咨询市场意见。

现时公司停牌后,复牌或除牌程序繁多。没足够业务或资产的公司,港交所可按《第17项应用指引》,令公司进入除牌程序,若港交所拒绝复牌建议,又或公司不提交建议,可进入除牌程序下一阶段,直至第三阶段完结后就要除牌,过程最少18个月。

公司多迟交复牌建议

不过,公司往往延迟呈交复牌建议,又或提供资料不完整,拖慢处理程序,而其它涉及违规而长期停牌公司,复牌过程就更难掌握。

除牌程序四部曲

‧停牌首6个月,公司须定期发公告。期限结束,交易所会决定是否应延长此阶段或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交易所将致函公司,提醒其持续未符上市规则,须于其后6个月呈交复牌建议,及按月呈交进度报告。限期结束时,会决定是否应进入第三阶段。

‧如决定进入第三阶段,交易所会发公告指出公司的资产或业务不足以维持上市地位,并订可呈复牌建议期限(一般六个月)。公司亦须按月呈交进度报告。

‧第三阶段结束时,如未能接获复牌建议,公司上市地位将予撤消。交易所及公司均会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