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邹娟

昨日,上海金山区公布了27名优秀社区民警到村(居)兼任副书记或主任助理,至此,金山的民警村官达到82名。“民警兼任村官”的试点成效初现,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金山全区63个有“村官”民警的村(居)共接报报警类案件4581起,同比下降10.5%;年内刑事案件793起,同比下降13.9%。

金山区是全市最早试点“民警兼任村官”的区县之一,从2009年起就在该区廊下、吕巷等镇开始试点。2012年9月,金山区在全区推广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警兼任村官”双融入工作的实施意见》,选派符合条件的派出所社区民警兼任辖区内村(居)党组织副书记、村(居)主任助理等职务,融入社区党建,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要求,兼任村官的民警应该从事公安工作五年以上,且在社区民警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党员民警原则上兼任村(居)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民警原则上兼任村(居)委主任助理。

此外,金山区还建立了民情走访、教育培训、出(列)席会议、考评激励等制度,为使该项工作落地见效,还建立每月“一查一访一评”工作制度,即每月到相关社区对各“村官”民警的工作开展一次实地检查指导;每月与民警所兼任的村(居)委进行一次对接,及时掌握其现实表现;每月召开一次全所“村官”民警工作讲评会,交流经验,调查问题。并且在对“村官”民警每半年进行一次履职考评的基础上,组织村(居)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

目前,金山区在村居兼职的民警村官达到82名,今年以来,总共走访弱势群体1200余人次,解决困难259件,征求意见建议281条,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农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4月,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党委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推广金山区“民警兼任村官”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