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8月7日电(记者高楠)近日,记者在吉林省吉林市多家超市走访时发现,很多家长将孩子放在购物车内,然后选购商品。购物车内的孩子不停走动,购物车也随之晃动,对自身及其他顾客带来安全隐患。律师表示,如果儿童未按规定乘坐购物车而受伤,家长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在吉林市珲春街附近的一家超市看到,两个身高超过1米的孩子将购物车的折叠网掀起,双腿在外坐在车内看着儿童读物。不远处还有一个男孩坐在车内,双脚蹬着地面前进,旁边的两名监护人只顾聊天购物,对孩子的行为没有做任何制止。

除儿童外,也有一些成年人将购物车当成交通工具。一名男子推着一辆里面坐着一名青年女子的购物车前行,就连乘坐扶梯时那名女子仍坐在车上。还有的年轻人蹲坐在购物车里,在下扶梯时,由于车体过重,购物车几次险些碰撞到周围顾客。

吉林市大福源超市工作人员李女士介绍,购物车挡板上都标注着“承重15公斤”和“确保小孩坐好”的字样,但很多家长喜欢将超重的孩子放在购物车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限重内的孩子按照规定坐在购物车指定位置上是安全的,超重的孩子或成年人坐在购物车里,尤其是乘扶梯下行时,很容易翻车。

“此外,让小孩独自推购物车也是很危险的,小孩子视线低,控制力差,很容易造成追尾和擦碰。”李女士说。

吉林市鸣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购物车是超市免费提供给顾客的购物工具,如果儿童在乘坐时受到伤害,即使遵守了乘坐规定,但作为监护者的家长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超市只会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而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家长未遵守乘坐规定,则家长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原标题:勿将超市购物车当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