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三潭印月”被游船撞掉“一潭”》续

早报记者 周瑜 实习生 余丹阳

7月29日晚10时许,“西湖十景”之一、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三潭印月南塔被一艘夜游船撞翻,塔体大部分落入水中(详见早报7月31日A18版)。昨天,三潭印月主管单位杭州市园文局对肇事游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50万元,承担预计损失51万元的处理,罚赔总额约百万元,并取消肇事驾驶员的西湖驾船从业许可。

“石塔抢救性打捞、临时保护装置、两道钢质保护栏修复、文物遗产地专家监测审验、维护保养等费用将全部由肇事公司浙江外事游船公司承担。”西湖水域管理处副主任欧海宁表示,所有费用预计51万元,游船公司将按实分段支付给三潭石塔保护管理部门,并对游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肇事司机等六人行政记过。同时,根据文物保护法,对游船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早报记者了解到,虽然落水石塔连夜打捞上来后已放回原处,但园文局和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还将请古建筑、文物等专家对三潭印月进行全面的“会诊”,并根据检查结果,对游船的游线、三塔的围护范围进行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