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打飞机”等色情按摩是否触犯刑法?三名广东佛山的理发店主因此获刑,却又被无罪释放。其是否属于组织卖淫罪?有专家表示要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也有专家认为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予以刑罚。

早报讯 2011年,三名广东佛山的理发店经营者涉嫌安排按摩女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按摩服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三人上诉后于2012年被无罪释放。而在本月6日,三人已正式申请国家赔偿,共计30余万元。代理律师表示,当地法院或在今日作出书面的赔偿决定。

一审获刑二审无罪释放

2011年7月,佛山南海警方在一家理发店发现,该店雇请多名按摩女为客人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按摩服务。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对理发店李某武等三名经营人员刑事拘留,三人之后被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李某武提出上诉,检方经过两次补充侦查,2012年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诉,三被告人无罪释放。

2012年9月28日,李某武和黄某亮走出了南海看守所的大门。更早前的7月12日,“同案犯”李某文已被释放。李某武、黄某亮共被羁押443天,而李某文则共被羁押365天。

根据刑法学理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的对方发生性交和实施类似性交的行为,不包括单纯为异性手淫和女性用乳房摩擦男性生殖器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人民法院2007年有关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称,介绍、容留妇女为他人提供手淫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故该三种色情服务不属于《刑法》第六章第八节中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之“卖淫行为”。

被无罪释放后三人请律师代理申请国家赔偿。相关申请书显示,李某武、黄某亮除都要求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72054元外,还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李某文则两项共要求7.9万多元。

2010年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首次正式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不过,据代理律师透露,来自法院方面的消息称,即将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对该项诉求未予支持。

是否刑罚要视情节

“打飞机”无罪?在顺德杏坛一家沐足店,其经营者甚至还因此对技师开展相关的强制培训。

对此,相关法律专家认为,这是严重的误读:因“打飞机”等手淫行为属性行为之一,而提供有偿手淫服务,亦属“卖淫”,不过在目前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而非直接科以刑罚。而组织“打飞机”等手淫服务是否属于组织卖淫罪,及刑法是否追究,其实主要是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从公诉机关“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来看,客观上也并未确认相关经营者无罪,而可能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考虑这些行为已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且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未来有必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对组织、容留者予以刑罚。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