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9日电(记者马姝瑞)陕西富平医生拐卖婴儿案有了新进展,被拐一对双胞胎女婴均获解救。而据陕西省政府最新要求,除了加大对此案的侦破力度、不惜一切代价解救被拐儿童外,还要“切实搞好医疗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

对于这些举措,公众普遍给予了好评,网民“刺猬419”在自己博客中评价道,富平一案中,“婴儿、被拐、产科医生”这些关键词的组合,让时下已经频现紧张的医患关系更显棘手,犯罪嫌疑人利用职业的便利和信誉贩卖婴儿,既践踏了法律底线,也让白衣天使应有职业道德、良心、节操“碎了一地”,犯罪嫌疑人不仅受到社会公众的唾弃,也必然为其他医护人员所不齿。

在寄望于以此为戒“重塑医德、重整医风”外,更多的公众和专家还尖锐地提出,要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还需要从根本上打击“买方市场”,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幅度提高收买者的犯罪成本,掐断贩婴罪行的“源头”,斩断交易链“终端”。

在富平贩婴案中刚刚被解救的“来小孩”,被卖到了一户已有三个女孩、希望买个儿子“续香火”的家庭里。然而,根据现行的刑法和相关司法意见,明知是被拐卖而收买儿童的,只要未阻碍解救,并且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伤害虐待、强迫乞讨等法律明确列举的“严重情节”,收买者都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从富平案件可以看出,我国现在对于打击拐卖儿童的事件,对于卖方的打击已经可以说是十分严厉、制度化了。但是相关部门对于买方的打击力度却远远不够,在打拐行动中,买方只要不阻碍解救的,基本上都没有追究责任。”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他告诉记者,“事实上,这些非法的收买才是贩婴交易链赖以生存的根本原因,是罪行的真正源头。”

佟丽华认为,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应该更加明确化,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尽管一些买方说自己并没有阻碍解救也没有虐待儿童。但是正是因为有了买方市场,才导致了这种交易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对此,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杰辉在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认为,“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而现行刑法在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惩处上的确存在“重卖轻买”的问题。比如对卖方的法律惩处无论从定罪还是量刑上都较为严格,而买方只要在民警搜救过程中不从中阻碍、予以配合,往往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有降低解救难度的原因。

他认为,一方面要加大对买方的惩处,实现“源头打拐”,同时也不能够“一刀切”,而要针对具体案情而定,以免耽误解救儿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专家还进一步提出,要打击拐卖儿童的事件发生,除了在法律方面应该加重刑法,公安机关也应加强对街上流浪走失儿童的看管与调查,争取防患于未然,不让人贩子有可乘之机。同时还可以考虑增加“非法收养罪”,从源头上打击犯罪。

(原标题:杜绝贩婴需从根本上打击“买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