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8月12日电(记者陈健)记者12日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针对社会关注的医保“保小病难保大病”等问题,四川省将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选择7个市(州)按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让老百姓生大病也能“看得起病”。

四川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按照相关方案,试点期间主要探索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城镇职工纳入。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都属于大病保险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资金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参保群众不需要再另外掏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成都市在大病保险方面先行先试。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狄进说,目前,成都已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支柱,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截至2012年末,在大病保险补充下,成都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4.35万元。

“成都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以来,老百姓在不增加缴费的前提下,患上重大疾病也能看得起病,有效缓解了部分群众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问题。”狄进告诉记者。

据介绍,四川省开展大病保险先以市(州)为统筹单位,在部分市州先期试点,适时探索全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原标题:四川: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