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中心 张达

今日一则消息在媒体上广泛传播:“国家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反垄断调查的下一个目标会跟老百姓密切相关。石油、电信、汽车,银行都在调查视野之内。这似乎是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但遗憾的是国家反垄断局这个部门尚未在中国成立。

目前中国共有三个反垄断局,分别是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以及商务部下属的商务部反垄断局(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许昆林正是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局长。三个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各自的职责:商务部反垄断局主要负责审查经营者集中行为,发改委反垄断局负责调查价格垄断协议,工商总局反垄断局负责调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

但是,涉嫌垄断的案件通常情况比较复杂,这就产生了各个部门都来管导致执法冲突或者都不管的情况。2011年发改委调查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价格垄断行为,商务部回应价格垄断不在其调查范围内因而不介入此案。然而,价格垄断往往在一定程度是建立在前期的经营者集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之上的。在此之前,2009年中国联通与网通合并时却并未依法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三部门分别执法也使得被垄断行为侵害利益的一方不明确应该到哪个部门进行投诉,搜集证据也较为困难。一些垄断行为涉及地域很广,单个执法部门存在人员、资金不足的情况。这都使反垄断案件的实际受理率比较低。至于长期存在的国企豁免问题更是难以解决:如许昆林表示石油、电信都是其调查目标,但如中石油中石化等国企均是副部级单位,但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仅是司局级部门,难免权威不足。

要使反垄断法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解决上述问题,将三个反垄断局的职权合一成立国家反垄断局是一个选择方案。同时应借鉴美国的司法模式,即反垄断机构负责调查,但将裁决权交予法院: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依据《谢尔曼法》将涉嫌垄断者起诉至联邦法院,由法院对案件做出刑事或民事裁决。

作者: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