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淑平 李燕

日前,宝山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猥亵儿童案的嫌犯,一名中年男子因涉嫌在公共泳池猥亵多名未成年女性而面临刑事追究。

7月17日,12岁的小辰和小婷结伴至宝山某公共泳池游泳,两人在泳池边休息时,一名中年男子突然靠近两人,隔着泳裤摸了小辰的下体,之后又盯着小婷的下身看。小辰和小婷下水游开,而这名男子就一直跟在两人身后,并伺机又对小婷“上下其手”。小婷挣脱后与小辰一起游至深水区西侧救生员处,向救生员葛师傅讲述了事情经过。随后,葛师傅向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之后,葛师傅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等候在游池边,待该男子上岸后,将其带至游泳池医务室,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证,该男子陆某除对小婷和小辰实施猥亵,还曾于数日前先后猥亵过2名在游池游泳的未成年女孩,但被害人均未及时报案,其中有一名女孩当时是和父亲一起去游泳的,被陆某猥亵后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有告诉。公安机关的调查还显示,实施猥亵的嫌疑人陆某约40岁,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一份体面的工作,陆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之所以会去泳池猥亵女孩是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长期这种情况造成其心理的不健康,加上最近电视新闻中播出了一些在公交车、地铁站上的色狼对女性进行侵犯,使其产生了去触摸女孩子身体的念头。陆某还向公安机关表示,自己的视力不好,摘掉眼镜后看不清女孩的脸,只能分辨清楚男女,具体那些女孩子的年龄、长相其都没有刻意去留意。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后,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且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行为,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情节恶劣,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对其有逮捕必要。检察官提醒,夏季是猥亵类犯罪的高发季节,在地铁、泳池等公共场所该类案件频发,对此,除女性市民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未成年子女家长也应该注意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切勿保持沉默,并及时向周围可信赖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