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张飒 实习生 金承舟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组建的上海银行业消费者纠纷调解中心于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旨在公正、高效地解决金融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至此,上海银行业也已初步建立了机构自处、同业调解、监管督导、司法介入等多层次的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

所谓公正、高效地解决金融纠纷,具体而言,经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聘任首批48位具有银行从业经历,熟悉金融业务、法律知识,具有纠纷处理经验的业内专业人士及社会知名专家、学者义务担任调解员。上海银行业消费者纠纷调解中心将免费受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及消保委等机构推荐,以及购买和接受银行产品、服务的消费者申请调解的事项。

此外,为保障调解的公平、公正,调解中心调解将实行调解员本银行回避制度。

“随着消费金融和投资理财的兴起,金融领域的投诉热点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的特点,当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纠纷难以调和时,监管部门除了主动调解,督促银行处理好同消费者的纠纷外,还应当积极推动与探索银行业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上海银监局纪委书记张荣芳昨日在挂牌仪式上说,基于上述监管理念,上海银监局指导并推动同业公会设立上海银行业消费者纠纷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