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1日电(记者叶婧、潘林青)8月底,导盲犬“珍妮”带主人去医院看病,尝试搭乘地铁回家时遭遇工作人员劝阻,“珍妮”只好带着主人出站租车回家。

此事经过社交网站传播,在中国网民中引发了关于“你是否愿意和导盲犬一同乘车”的热议。国内不少知名媒体、影视明星纷纷转发表示“愿意”的同时,也有网民提出质疑。“对盲人来说,导盲犬确实重要,但个人不建议因此无视公共交通工具里其他人的感受。”微博名为“雪影豆”的网民说。

“中国的公共交通 载不动 一只导盲犬,这恰恰反映出了残疾人士参与社会生活的 盲区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数据显示,中国约有8502万残疾人,其中视力残疾者约占15%,他们都正在面对着不同程度的出行障碍。

“我们有规定狗不能上车”是济南视障人士陈欣外出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公交车、出租车、餐厅经常把携带导盲犬“贝蒂”的陈欣拒之门外,即便陈欣每次都详细解释,仍然鲜有作用。“这让我感觉有了 眼睛 却还是和瞎子一样。”陈欣说。

虽然此前在浙江、四川等地也曾出现过禁止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新闻,然而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2008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2012年8月1日正式执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即便是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给予了“豁免权”,但仍有不少民众对“与导盲犬同乘公交”或是“与导盲犬同室就餐”心存抵触。经常带孩子坐公交的济南市民刘敏说,导盲犬个头很大,虽然看起来很温顺,但卫生情况如何、是否会影响孩子健康都不清楚。特别是早晚高峰公交车都非常拥挤,导盲犬和人一起乘车,难免发生意外。

“有的民众会把导盲犬当一般宠物狗看,觉得它脏、危险。”陈燕、陈欣等视障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对导盲犬缺乏了解,“珍妮”“贝蒂”要么被行人围观、逗耍,要么被商家以“顾客会有意见”为由拒绝导盲犬进入商店和餐厅。

同时,当前中国有关导盲犬出行的相关法规笼统,也导致导盲犬频繁被“禁行”。“现在导盲犬应用的社会环境还很缺乏,尤其是法制环境。”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认为,导盲犬的应用虽然早已被列入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哪些场合可以用尚未明确,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此外,当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出行遭拒时,没有投诉维权渠道,这些都加剧了导盲犬被“歧视”的窘境。

王忠武认为,对导盲犬资质认定“小众”并且模糊,阻碍了公众对导盲犬的认知,成为制约导盲犬走出“盲区”的因素。

导盲犬被称为盲人的“第二双眼睛”,根据国际导盲犬联盟规定,1%以上的盲人使用导盲犬可视为导盲犬的普及。作为一个拥有近1700万视力障碍人士的国家,中国需要16万多只导盲犬才可达到普及。但目前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服役的导盲犬不足50只。多位专家认为,需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加强对导盲犬等残疾人辅助工具的开发和应用,保障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

社会学者艾君认为,当前公共交通工具上没有专属区域和设施,残疾人很难正常搭乘。他建议,在公交、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无障碍区域,将带着导盲犬的盲人与普通乘客适当“隔离”,在保障残疾人士权益的同时,也需兼顾、平衡正常人的权益。

陈燕、陈欣等视障人士希望,进一步明确导盲犬的身份认证、管理制度,扩大允许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定的覆盖面,并加大对现有规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导盲犬的使用和接受程度,让他们早日走出出行“盲区”

(原标题:中国视障人士期盼走出出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