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王宇、王培伟)记者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近年来,我国央行与东盟本地区中央银行的双边合作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人民银行与多个东盟国家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达 14000多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我国与越南、老挝两国签署了双边结算合作协议,并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2009年至2013年6月末,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1200多亿元,数量逐年增加。此外,人民币与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泰铢实现直接交易。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与东盟地区金融合作,积极参与东盟+中日韩(“10+3”)框架下的区域货币合作,提高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的可操作性,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总规模扩大至2400亿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称,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东盟地区成员的货币合作,鼓励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使用本币进行结算,推动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和实际使用,为双边贸易投资提供便利,并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深化区域金融市场合作,促进金融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加强区域内债券市场发展和开放,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为东盟国家货币当局和其他机构投资于中国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提供便利。

(原标题:我国央行与东盟国家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金额已达14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