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9月6日电 记者6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上市公司德赛电池原总经理冯大明利用内幕信息非法获利一案日前已宣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冯大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900万元。

2011年,冯大明在德赛电池披露一季报后,即着手筹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由德赛电池定向发行股份购买管理团队持有的公司下属三家主要子公司25%股权。证监会认定,这一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1年11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而冯大明作为公司总经理及资产重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该内幕消息知情人员。

然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冯大明和其女友谢晖操作4个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经深交所认定,4个账户共获利1837万元。

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冯大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900万元;判处谢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