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10日电(记者王莹)为切实解决在校孤儿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民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新学期起,孤儿大学生在公办高校就读,学费和住宿费全部减免。民办高校参照同类公办高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差额部分可酌情收取。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后,认真调查了解本校新生和在校生中孤儿大学生的数量、就读年级及生活状况等,建立孤儿大学生信息档案,将孤儿大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要求学校要根据本校孤儿大学生的实际人数,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孤儿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资助和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等其他项目资助。

通知还要求市、县(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孤儿大学生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要按照《通知》要求,为在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正常的生活开支。

据了解,辽宁高校现有在读孤儿大学生1000余名,实行上述政策后,每年可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学费460余万元,减免住宿费120余万元;每年直接向孤儿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00余万元、基本生活费800余万元。

(原标题:辽宁:新学期千余名孤儿大学生可免费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