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被告人张曙光在庭审中。 (新华社记者 公磊/图)

9月10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张曙光在13起受贿事实中,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张曙光当庭认罪。

据《法制晚报》报道,此前,李嘉廷、田凤山、马德、王雪冰、刘方仁、毕玉玺,这些备受公众关注的全国大案、要案都由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的都是大贪官”是行内人士对该法院的基本评价。

上午9点半,法官敲响法槌,庭审开始,随着第三法庭的门缓缓打开,身穿黑色夹克、白色衬衫,脚蹬一双北京特有的黑色老头鞋的张曙光被2名法警押进法庭,张曙光没有戴任何械具。与以往出现公众面前神情熠熠不同,张曙光面容憔悴,神情木然,两鬓发白。

核实完身份后,公诉人开始念起诉书。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是今年7月16日对张曙光提起公诉,二中院7月19日立案,9月5日进行了庭前会议,因为案情重大,为了负责,二中院曾3次退回起诉,检方2次退回补充侦查。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庭上对张曙光提出了13起犯罪事实的指控,其中有12起都是张曙光为企业提供帮助,收受对方给予的回馈。

据检方指控,张曙光涉嫌受贿的主要时段,是2004年至2011年其任职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期间,这一时期也是我国高铁跨越式发展的大时代。最大的一笔,是接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850万元。

除了受贿,张曙光还被指控有一起索贿,张曙光于2005年到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了800万。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检方认为,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据前述《法制晚报》报道,庭审中,张曙光说检方指控他收受钱财确有其事,有的是朋友找他让他帮忙,还有的是一些企业找到他帮忙的。另外行贿人表示曾送给张曙光的情人罗某车、手表,并且每个月还给罗某1.6万元的工资。

央视新闻微博报道称,上午的庭审中,张曙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3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索贿800万元的指控予以否认。张表示是因为自己与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是老乡,是戈建鸣听说张要参评院士需要钱,戈主动提出出钱,但数额是张提出的。

据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张曙光曾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副总设计师,在2011年之前大规模建设高铁时期,他被认作是领军人物。2011年2月28日,在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后不久,张曙光也被停职调查。

被调查前,张曙光在原铁道部内已是众所周知的“裸官”,老婆孩子都在海外。在美国洛杉矶,他和妻子拥有一套近3000平方米的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