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实施新规

  会议费开支标准提高约10%

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国各地的会议开始走简朴风。 早报资料

小型研讨会、座谈会纳入新办法管理范围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的会议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一、二、三类会议,并未对除此以外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作出明确规定。新《办法》将这部分会议作为“四类会议”纳入规范范围。

《办法》在第六条中明确: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

会议费是公务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但超规模开会、超标准列支费用、会议费报销审查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也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

修订的会议费新规有何亮点?有何变化?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和权威专家。

中央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记者对比发现,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与现行2006年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及2007年和2008年出台的两个补充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补充规定》《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相比,多出了一个“和”字。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之前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比照执行,对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问题未作明确规定。而此次《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即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召开的会议都要执行。同时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也要参照《办法》执行。

非涉密会议需公示经费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计划外会议时有召开、会议规模和开支超出标准等突出问题,《办法》明确四大新举措加强会议费管理。

一是强化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会议必须纳入单位的年度会议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的报批程序和审批制度;

二是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将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要求会议费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三是严格会议费报销和支付管理。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单、定点饭店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凭证等,并规定会议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是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和会议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开会

与现行规定相比,新《办法》将各单位会议分为四类,从原先只管理大型会议,变为现在将各种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在内所有会议纳入管理。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说,新《办法》压缩了会期,要求一类会议按批准文件从严控制会期;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也由原来一般不超过3天压缩为不得超过2天;三、四类会议的会期也不得超过2天。同时,控制参会人数,二、三、四类会议参会总人数不得超过300人、150人和50人。二、三类会议工作人员比例分别从原来的20%和15%降低至15%和10%以内。

《办法》改进了会议形式,要求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会议,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此外,限制了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并明确要求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根据《办法》,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类会议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较以前标准略有上调。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60元,二类会议550元,三、四类会议450元。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解释,此次修订主要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在认真测算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会议费开支标准提高了10%左右。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办法》对会议活动提出了11条禁止性规定: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用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应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

《办法》强化了对会议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和天数进行报销、违反规定扩大会议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录入编辑: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