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出台了《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明确规定开发商交房除了要通过专业验收、竣工验收之外,还要通过一项更全面的综合查验,以确保商品房质量及配套设施的完善。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收房验房是购房者入住前最重要的环节,但多数购房者对于房屋验收有哪些具体规定并不清楚。据安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交房一般须经过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专业验收只对楼宇是否具备水、电等项目进行验收,不包括永久水电、配套等;而竣工验收则是对房屋质量的验收,一般来说,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子,交房时开发商出具《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就基本符合交房条件。但对于消费者经常遇见的“开发商允诺配套不到位”等棘手问题,一直缺少明确的文件规定。

此次安徽省出台查验新规,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的内容共有10项。如果没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就视为验收不过关。作为购房人,在与开发商订立书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约定以通过综合查验备案作为交付使用条件。一旦交房时发现小区配套等要求未达到,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并到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徽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工作,在商品房初始登记和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时,要查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材料。综合查验中,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都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记者张紫赟、马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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