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9月27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近日山西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山西省道路客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黑名单”制度》,道路客运企业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将存在“所属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率低于100%的”“所属客运驾驶员审验率低于100%的”等12种情形的道路客运企业列入山西省道路客运企业“黑名单”。

据悉,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管机构对列入“黑名单”的客运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其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违规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黑名单”企业将定期在媒体进行曝光。

(原标题:山西推行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