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0月7日电(记者梁冬、许正)记者从黑龙江省抚远县了解到,为尽快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安置和基本生活,该县多部门近期已启动了灾区重建工作,计划建设6个灾民安置新区,首批受灾居民有望于11月迁入新居。

今年入汛以来,黑龙江省多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作为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处的抚远县更发生了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洪水袭来后,抚远县9个乡镇、3个农牧渔场全部受灾,受灾人口达3.3万余人,转移群众1.75万人,倒损房屋2989户、12837间,沿江所有在建项目及港口设施、电力和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失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抚远县直接经济损失(不含黑瞎子岛)达36亿元。

“十一”前夕,在取得抗洪全面胜利后,抚远县开始全面启动查灾核灾工作,着手灾区恢复重建,制定了受灾群众损毁房屋安置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政策,并初步规划了大亮子村、东发村、浓桥镇、乌苏镇、石头卧子村和海青乡6个灾民安置新区。

近日,记者在抚远县大亮子村的集中安置房住宅区看到,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挖坑、填砖及备料等重建工作。新江村灾民许大娘告诉记者,这一个月来,一家人一直住在政府安排的安置点内,虽说衣食无忧,但总觉得不如在家方便。“听说不久我们就能住进有水电气的新房子了,这也是我们多年梦寐以求的最大心愿。”

据介绍,目前抚远县灾民安置新区的选址、房屋规划设计已全面完成,项目的审批上报工作正在展开。其中,大亮子重建安置区已经动工建设,计划新建住房160栋、320户,一期新建住房42栋84户,用于安置生德库村、新江村灾民,预计11月初投入使用。

(原标题:黑龙江抚远县启动灾后重建 首批灾民有望11月迁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