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0 韩磊

9月25日,被告人韩磊在法庭上。

他因停车纠纷与人发生争执,他将一个两岁婴儿举过头顶摔死,他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不知婴儿车内是婴儿,他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不满判处结果提起上诉,他的举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他就是北京大兴摔婴案主角——韩磊。

【事件回放】

2013年7月23日晚间,韩磊与好友李明等人一起吃饭饮酒。饭后韩磊、李明等人一起去歌厅唱歌,韩磊坐在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副驾驶位置。由于歌厅没有停车位,20时50分许李明将车掉头欲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展科技路站站台附近停车。当时李某带着坐在婴儿车内女儿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正在该公交车站候车。

李明开车靠边行驶至正在公交站台下候车的李某及婴儿车前时停车,韩磊认为李某及其婴儿车阻挡了停车路线,随即下车与李某交涉并发生争执,后韩磊突然对李某进行殴打将李某打倒在地。此后韩磊绕至婴儿车正面,面对面将孙某某从婴儿车内抓起后举过头顶猛摔在地,致孙某某颅骨崩裂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明目睹韩磊实施上述行为后准备驾车离开,韩磊摆脱路人阻拦上了李明的车,李明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后李明按照韩磊指路将韩磊送回其暂住地附近。

韩磊作案后于2013年7月24日被抓获归案;李明于2013年7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事件一出,立即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北京大兴摔婴案”成为媒体聚焦要点。

9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摔死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韩磊依法提起公诉,以涉嫌窝藏罪对驾车帮助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在法庭上当庭翻供称不知道手推车里有孩子。检方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嫌疑人韩磊死刑。在庭审中,女童家属委托律师请求判处韩磊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273万元,韩磊则表示自己是近视眼且当时喝了酒,以为对方推的是购物车,摔了之后才知道是孩子。

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二年,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零六天,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一审判决后,韩磊表示要上诉,然后拒绝接受媒体采访。韩磊的发小也表示一定要上诉。韩磊的发小还表示,韩磊家里已经准备了钱包括借了钱,愿意给被害者一方进行赔偿。不过,此前被害人家属撤回了民事诉讼请求,原因是认为庭审时韩磊狡辩。

10月8日下午,韩磊前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记者随即致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确认韩磊律师已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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