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韩洁、董峻)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聚焦扶贫资金使用,强调要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

“当前之所以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于随着各地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含金量越来越高的惠民政策正逐渐成为腐败易发领域,出现了挤占挪用、冒领贪污等现象。”中国社科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财政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其本意是政府设立用于贫困地区等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利用扶贫款“揩油”、截留克扣百姓补贴资金或因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浪费的案例不在少数。仅2012年1至11月,我国监察机关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12件14517人,涉案总金额27.7亿元。

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近期审计发现,一些地方的扶贫等保民生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值得警醒。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这些审计发现的现象折射出当前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思路,包括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金融机构等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做法。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释放出用制度构筑资金监管 高压线 的积极信号。”汪德华说,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当地情况。

但汪德华同时指出,审批权限下放后,由于基层可操作空间较大,必须强化资金监管

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审批权限下放后,省市两级要将主要精力放在资金和项目监管上,县级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出现的问题要毫不手软、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同时,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大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

“审计最大的功能是事后监督。”白景明说,除了加强审计监管,还要推进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通过引入公众监督,让政府与社会形成监管合力。

白景明还强调,随着财政支出结构更多转向保民生,在财政资金紧张背景下,还应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民生支出绩效,并充分挖掘存量资金潜力,将长期闲置资金清理出来,切实发挥好扶贫等公共资金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