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10日电(记者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最新出台了关于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物业服务将有明确的等级、内容及量化标准,物业费的收取将实现“以质论价”,并严禁以停水停电等方式恶意催缴。

最新公布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对物业服务早期介入、物业承接查验、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与园林小品、物业服务收费、社区文化建设等项目给出了严格的量化标准,并按服务品质和服务频次,将物业服务划分为四个级别。

为了保证物业收费项目的“透明度”,安徽省要求,物业费要根据标准中确定的不同级别“以质论价”,并明确,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具体参照当地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针对物业公司“收费难”、业主“拒缴费”等问题,安徽省还在这一地方标准中明确,物业公司应按服务合同的约定,提前告知业主(使用人)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书面催缴。催缴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使用停水停电及其他恶意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

此外,安徽还对物业费的调整作出了规范,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调整事项。同时,当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物价指数与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政策时,也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有序调整物业服务费,避免“漫天涨价”。

(原标题:安徽:物业费将“以质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