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开展了“全国救助管理工作标识”征集活动,经过初审、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三个环节,最终选出了10个获奖作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获奖作品有侵权或抄袭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电话:010-58123277;邮箱:alloone001@163.com)。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2013年10月10日
附获奖作品及创意说明:
第一名:
标识由“民政救助”四个字的拼音前字母“mzjz”结合演变而成,中间字母zjz以艺术的糅合手法,勾勒出房子和人的形象,两只手显示出救助的信息,房子形象象征全国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也寓意给无家可归的流浪乞丐者一个温暖的“家”的帮助;圆点和房子形成一个人型,体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同时体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M演变成一个心形,拥抱着需要救助者,含义救助管理工作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以爱心帮助救助广大流浪乞讨人员。橄榄枝寓意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星表示中国民政。体现了助管理工作实行“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标识蕴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体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展现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主题突出,形式简明,结构简洁,色彩鲜明,内涵丰富,易于识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符合视觉美感和公众认知要求。
第二名:
标识将汉字“家”为元素变化爱心、手、人形、太阳、友谊的纽带等。“家”是温馨、幸福的港湾,寓意着让流浪乞讨人员有个温馨的“家”,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爱心、手、人形,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救助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有效保障了大量遭遇临时生存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为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太阳,象征着拥有温暖、美好的生活和美好未来。圆形背景、心形纽带,是团结同心,共建和谐社会的象征。
第三名:
标识主体是由两只交叉的心形之手,围护着一个步履蹒跚的人形,图形巧妙的表达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给予流浪乞讨人员这些弱势群体一个“家”的温暖,体现人与人的亲情关怀,喻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的人本精神,体现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贡献社会的显著特点。标识为圆形,整体表达有“至善”、“和谐”和“圆满周到”之意 。“至善”作为核心内容,是救助管理的根本所在,寄托着全社会和谐圆满至善至美的理想境界。“和谐”体现救助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民的主导理念,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核心思想。标识的外圆上下分别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字样和橄榄枝组成,象征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系着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平发展的美好前景。色彩采用富有活力的红色和渐变的橙色为基调,形似阳光洒下,沐浴着时代春风。标识整体协调统一,既有普遍的群众识别性,又充分与国际接轨,具有较高的应用性与辩识度,适于全面实施和推广应用。
第四名:
整个设计以“流浪”、“残疾”、“帮助”为设计元素,运用艺术手法有机地融为一体,整体形成——M“管理”。蕴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体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展现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主题突出,形式简明,结构简洁,色彩鲜明,内涵丰富,易于识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第五名:
在着手开始设计时,在我脑海中最先想到的是那些坐在地上流浪者和无家可归者无助的神情。经对人的跪、坐、曲等多种动作研究,发现坐在地上较能体现一个人陷入困境,很窘迫。能概括那些没有生活能力和失去工作、失去工作技能的乞丐、流浪人员等所有的受困人群。字母“j”是救助的救拼音字头。把这两者完美结合,将会是一个非常有内涵的识别性很强的符号。本着这样一个出发点,演绎出本标识中间的最重要的识别符号——由“j”为特征的受困人群形象图案;形象图案外面的两个手的造型是受到手语的启发而创造。聋哑人的手语双手掌心向上,并排同时向前移动,表示赠送,援助; 双手掌心向上,向外微伸,表示把责任托付给对方。这两个手语都是双手掌心向上,向前向外两个动作的变化便形成了“援助”和“求助”的意思。符合“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同时,两只手合拢形成一个心形,体现了施助者充满了温暖和爱护。星星的象征意义:a、我们每一个人都像天上的星星,虽然发的光微弱,但依然装点着美丽的星空。每个人贡献的一点点爱,也会传递人间温暖,让人间充满温暖。闪闪的星光同时表明,救助活动是一项光荣的事业。b、五星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红色的五星和下面红色的手象征国家机关,黄色手象征社会力量,体现救助管理工作实行“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六名:
标志以相握的手为设计元素巧妙构成一颗心的图案。“心”体现着友爱、互助、安抚之心。两手相握虚实结合形成强烈的对比,体现着受助者自愿,政府无偿救助、传递温暖、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和公益形象,彰显着人与人之间真情互助、扶困济危、和谐共处的进步主题。手与手相握构成的房屋造型,巧妙的表达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给流浪乞讨人员这些弱势群体一个“家”的温暖,体现着社会与人这个大家庭亲情关怀,互助互爱的人本主义。
第七名:
本标志由紧握的双手抽象变形而成,喻义着伸出手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突出“救助”的概念。紧握的双手蕴含着平等与关怀,体现了“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展现出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整个标志呈心的形状,传达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凝聚力量、传递爱心,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内涵得以完美诠释。
第八名:
图案以爱心,飞鸟、关爱之手、绿叶为设计元素,有机融合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标识;爱心围绕着的关爱之手体现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及“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绿叶代表着健康和活力,飞鸟口衔绿叶,积极救助,生动诠释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和工作人员甘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整个标识简洁明快,形象生动,主题突出,便于制作和应用。
第九名:
标识以“心手相牵,温暖世界”为设计主题,以“心、手、人、笑脸、阳光”等造型结合而成,心形部分将汉字“心”演变为两个紧密牵手的人形。“心、手”形象体现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性质;“笑脸、阳光”则体现出“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主旨思想;两个人形,一方面代表流浪乞讨需要关注的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代表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力量。双手之间打开的大门,象征关爱之门、公益之门、救助管理工作之门,开展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促进当前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有效发展。标识橙、红、绿、蓝色彩搭配,温暖亮丽,鲜艳夺目,体现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以政府为主导,带动社会力量为流浪乞讨人员伸出援助之手,让更多人享受到和谐大家庭的温暖之情。
第十名:
一只爱的手捧住一只需要救助的手,一个动人的时刻,一幕大爱的剪影。流浪乞讨人员,你们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你们与我们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是平等的,你们的人格也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你们也应该享有工作的权益与生活的幸福,我们的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忘记你们,每时每刻都在向你们伸出温暖的手、大爱的手。作品红心和红丝带作为背景,鲜明地衬托出两只爱与被爱的手,蕴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体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展现扶危济困、传递温暖、维护尊严、服务社会的工作特点。
(原标题:“全国救助管理工作标识”获奖作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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