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0月15日电(记者 叶建平)同一地段,相同的情形,不同的执法人员给予的处罚千差万别。开了10年货车的四川遂宁市民任德平,拿着一叠100元至1万元的罚款单很无奈。这是“弹性执法”引发社会质疑的一个典型案例。

为解决这一问题,遂宁市从去年开始探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执法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遏制“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现象,以期避免“权力寻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弹性执法”倒逼自由裁量权改革

“如今,社会监督越来越强。出现违法,政府部门不敢不处理,但自由裁量权也给了部门执法 弹性空间 ,慢慢地形成了 出事先找人 的怪现象。”遂宁市市长何华章说,“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里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违反某项规定的处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相差的18万元就可能有一部分成为 权力寻租 的筹码。”

去年8月,遂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遂宁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所有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地毯式”清理,梳理出了近5000项行政执法权。

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一项项行政执法权被细化,“量化”成了一个个小的“区间”。例如,《水土保持法》规定,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可处5万元到50万元罚款。为此,遂宁市水务局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根据征地面积和开挖土石方大小,把行政处罚划分为了23个档,每档罚金相差仅2万元。

“行政处罚网格化、数字化,有效约束了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遂宁市常务副市长朱兵说,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方面内容,使老百姓能更准确地了解到某一事项办理需要多少时间,便于加强对政府部门行政效能的社会监督。

改革惠泽百姓客商,基层干部也坦言“松绑”

遂宁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仅得到了老百姓和外来客商的认可,甚至一些基层干部也坦言为自己“松绑”了。

今年3月,遂宁市司机张某因非法载客运输,被予以3万元罚款。他感觉罚得很重,专门到法制办咨询,通过查阅有关详细规定,了解到“对第一次非法运营的、而且情节比较轻微的处3万元罚款”这一明确规定,最终撤销了起诉。他说:“一视同仁消除了我们对执法的误解。”

遂宁市在四川省近期举办的“民企入川”“央企入川”“港澳企业四川行”三次重大招商活动中签约金额850多亿元,不少客商和企业家对该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表示肯定。鼎吉光电负责人白双双说:“政府行为越规范,我们投资也就更放心。”

基层干部也坦言,改革给他们化解了“头痛事”。船山区桂花镇计生办主任韩光超过去一直被“超生罚款”问题所困扰。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遇到有钱人家多收点,遇到困难家庭少收点,本想办好事,但常常被别人投诉。“如今按章办事,问题一下子解决了。”韩光超举例说,金井村的杨波夫妇今年违法超生1孩,根据标准统一征收4.8万多元。只是因为他家庭经济困难,允许他分3年支付完。

“改革一定程度上避免了 权力寻租 。”遂宁市纪委书记冉涛说,把自由裁量权由粗变细,把弹性变为刚性,从源头上、从制度上防范腐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后,有关这方面的市民举报和投诉量明显降低。

“改革困局”引发的“冷思考”

遂宁市刚开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许多部门上报的方案不细,甚至有些应付。对此,朱兵坦言,改革触及了某些部门或少数人的“私利”。“遂宁遇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是全国的缩影。为此,市里果断地举起问责利剑,将其作为市政府 一号工程 进行督办,最终才打破僵局。”

遂宁市法制办主任蒲智认为,打破部门“私利”,关键在于全国“一盘棋”。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可组建相关专家小组,指导和督促地方科学“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和谐统一,符合地方实际。“从遂宁实际看,目前规范的主要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仲裁等8个方面、5000多种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部分行政执法权力还有进一步压缩的可能和空间。”

“各地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加强社会宣传,让老百姓及时知晓,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逼着各个部门主动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牢。”遂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古诚说。

据了解,遂宁在推进此项改革过程中,除加强问责外,还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受理社会公众对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投诉。

(原标题:四川遂宁“量化”自由裁量权破解“弹性执法”困局)